報廢汽車回收流程:
1、汽車進入指定的回收區域
2、檢查手續。包括行車證原件及其複印件、登記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、車主(單位)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車主(個人)身份證複印件、承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并附聯系方式、确認是否營運車輛,詢問車主車輛狀态是否正常
3、核查車輛。首先确認車輛是否完整,五大總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,否則不收;其次核查車牌号、車型、車架号、發動機号是否與登記信息一緻,若有一項不否則不予回收(車架号、發動機号必須是凹下去的鋼印号)

7、卸車牌,随同車輛一同入庫
8、開入庫單。将入庫單三聯交車主
9、整理汽車資料,按編号裝訂,并登記台賬
10、将複印件與所有報廢汽車資料交予錄入人員,填寫手續移交登記表